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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决定规范交通秩序强化道路安全
编辑:武艳     2015-03-19 15:56:32       来源:黄河新闻网五台山频道

  3月9日,记者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政府研究决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依法对进入景区内的各类车辆实行分区分类管控。

  3月5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关于规范交通秩序强化道路安全的决定》【台景政7号】的文件。该管控决定是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条例》、《五台山—世界遗产地保护与管理规划》,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实施的。

  据了解,五台山为此成立了交通管控领导组,组长由景区分管入山管理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入山处、交通局、车管办、运管所、公路段、游客服务中心、日升达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景区道路交通秩序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并负责三个入山口进山车辆的管控、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入山审批及证照查验、指导协调入山口停车场的管理和客运公司的换乘转运服务、应急指挥调度及区委、区政府授予的有关交通管控方面的其它工作等。领导组下设调度指挥中心。

  车辆分类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一)游客车辆管理。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南、西、北三个入山收费站以内的道路为交通管控区域。来山游客的自驾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在入山收费站换乘区停车场,游客进入景区或游览景点须换乘旅游观光车。(二)本地车辆(指景区内单位、个人的车辆)管理。景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庄、宾招、寺庙、学校、经营商户等所有单位及人员的自用车辆,持景区调度指挥中心核发的车辆入山通行证,经入山管理部门查验后方可进入景区,所乘人员须根据入山管理部门规定办理进山手续,按具体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景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负责统计核查景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庄、宾招、寺庙、学校、经营商户等所有单位及人员的车辆信息,保持现有车辆总量不变。以上单位及人员如需新增车辆,须经五台山车辆交通管控领导组审批后方可购置,否则所购车辆不予核发入山通行证。(三)执行公务和勤务车辆的管理。执行公务的车辆,持本单位介绍信与发生公务关系的部门取得联系,经景区政府办公室批准,在景区入山收费站公务窗口办理登记手续,经入山管理部门查验后方可进入景区。执行勤务的部队、公安、消防、武警、医疗急救、市政抢修、抗震救灾、银行、邮政、新闻采访,以及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车辆,持有效证件经入山管理部门查验后进入景区。(四)预约进山车辆的管理。16人(含16人)以上的旅行社团队、载有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游客的、婚丧嫁娶等车辆须提前预约,凭在入山服务窗口办理的车辆临时通行卡和所购入山门票和旅游观光车票等,经入山管理部门查验后方可进入景区。预约车辆进入景区后,须将车辆停放在下榻住所或指定交通标识停车场,出行须换乘旅游观光车。具体按预约服务实施细则执行。

  景区内管控地段和时间:允许进入景区内的各类车辆,须遵守如下交通管控规定:(一)景区中心区通往五爷庙的丁字路口—显通寺和台怀街为机动车禁行路段。确需通行此地段的单位、寺庙、村庄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用车须到景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并办理通行证后方可通行。此路段交通管制时间为4月20日至10月20日(6:00—18:00),10月21日至次年4月19日(8:00—12:00、14:00—18:00)。(二)景区中心区山咀—光明寺的主干道和人行道、通往五爷庙的丁字路口—显通寺和台怀街、“又见五台山”剧场周边路段禁止各种车辆停放。(三)通往佛母洞后山(消防通道)道路、明月池、南山寺的路段属危险路段,除寺庙生活用车、消防应急救援等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四)车辆在台忻线(五台山路段)和大石线(五台山路段)通行,须按照景区道路限速标志规定的速度通行。(五)景区内货运车、农用车(运载非农用产品)、拖拉机等车辆实行限时通行(禁行时间:6:00-20:00)。摩托车、黄标车全天禁行。

  特殊时段的管控措施:(一)如遇五一、国庆、中国旅游日、世界旅游日等重大节假日和佛教节日,景区内各单位及本地人员的自用车辆禁止出行,宾馆内入住游客出行须乘坐旅游观光车。(二)景区停车场管理部门要随时统计南、西、北线换乘区停车场和中心区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数据,并及时上报。景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监控设备监测来山车辆的数据,一旦达到预警状态,立即上报景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协调周边县、市及相关部门,对前往五台山景区的后续游客车辆采取远端分流措施。(三)如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在报告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时,及时协调五台县和繁峙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出入景区的各类车辆实行双向管控措施。

  监督和处罚办法:(一)景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景区交通秩序实行全面监督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动态和静态监督、重点区段和重要时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强化检查管控力度。(二)对违反本决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由景区公安交通民警及时纠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罚,确保景区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三)对非营运车辆在景区内涉嫌从事载客等违规营运性活动的,除接受景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外,由五台山运管部门依法查扣违规车辆,并予以从重处罚。(四)对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诱导游客和游客车辆违规进山的,由五台山公安局依法严肃查处。(五)对国家工作人员涉嫌从事违规营运或诱导游客及游客车辆进山的,一经查实,在接受景区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处罚的同时,按照党纪政纪从重严肃处理。

  如遇景区举行重大活动,需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由景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临时通告规定执行。(高峰毅 焦瑾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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